首页> 中文期刊> 《社会科学战线 》 >真人与真知——《庄子·大宗师》的哲学论旨

真人与真知——《庄子·大宗师》的哲学论旨

         

摘要

庄子以"真人"为"真知"所以可能的前提,其关注之点在于认识的主体,而不是认识的形式条件。作为"真知"所以可能的前提,"真人"的特点在于超乎目的和意向,不以生死为念,与自然为一。以合于自然为指向,真人同时与仁义、是非、礼制等社会的规范和体制保持了某种距离。就更为本源的层面而言,合于自然引向"藏天下于天下",后者意味着让事物回到的本源处;对人而言,也就是让人自身内在于自然之中或与自然同在。上述视域中的"真人"可以视为"能知",与之相关的是"所知",后者既是"真人"所指向的对象,也为"真知"提供了真切的内容,其具体形态则表现为"道"。"道"首先呈现为真实的存在("有情有信"),同时又不同于感性的对象,无法用感性的方式来把握。它以自身为原因,又构成了万事万物的终极根据;具有时空上的无限性,又内在于多样的事物之中。从达到道的方式这一角度看,庄子以"忘仁义""忘礼乐"以及"坐忘"为进路,其侧重之点在于对已有文化成果和知识经验的消解。这一看法既注意到了把握形而上层面的"道"与积累经验层面的知识有所不同,也有见于知识经验在衍化为"成心"后,可能在认识论上限定人的视域。不过,人的认识不能从无开始,无论是对具体事物的认知,还是对形而上之道的把握,都需要以已有的知识和观念系统为背景,庄子以"忘"为进路,似乎忽视了这一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