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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工智能领域伦理主体agent(行为体)的追本溯源

         

摘要

伦理学与AI的交叉研究所涉及的伦理主体指向AI中的agent。但AI中agent的中文译名尚未形成共识,这限制了伦理学与AI交叉研究的深入。回顾AI中出现agent的时代背景,考察AI经典英文论著中的agent论述,可以确定agent是具有行动能力的存在,是行动或行使权力者,应译为“行为体”(doer或actor)。应当区分“行为体”和“智能行为体”。没有一个“行为体”自身是有智能的;只有出现涌现性的“行为体社会”才可能是智能的。此项正名为伦理学研究AI中agent的行为给出了循名责实的线索、预留了名正言顺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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