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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作为民事主体的资格问题

摘要

当前,我国城乡正在推行企业承包、租赁经营责任制,但对于集体企业应当由谁作为发包方或出租方的主体问题,国家还没有法律规定。实际中,这类企业实行承包、租赁经营时,其发包方或出租方的主体都由本企业的职工代表大会充当。为了有利于人民法院正确审理企业承包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切实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经济秩序,我们认为有必要将职代会在承包或租赁合同中的主体资格问题,提出来进行探讨研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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