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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河政发201438号

     

摘要

<正>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河池市2013年第五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国土批函[2014]757号)文件精神,自治区人民政府已批准我市征收金城江区金城江街道办事处老街社区居民委员会、教育社区居民委员会、六圩镇六圩社区居民委员会、坡唱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集体土地4.7808公顷(折合71.712亩)作为城市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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