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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摘要

<正>安顺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安府办发〔2010〕99号各县、自治县、区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部门:为加强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二〇一〇年八月五日市人民政府驻外办事机构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市人民政府驻上海联络处、驻广州办事处(以下简称驻外办事机构)的建设与管理,充分发挥驻外办事机构的作用,使其各项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更好地服务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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