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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法治目标

         

摘要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联动改革是社会主义新时代的必然诉求,是为系统观念引领下实行中国农地制度高质量发展,契合“中国式现代化”的应有之义。历时近五年期的农地制度联动改革,试点经验的立法转化得以兑现,然仍有不少合理制度经验尚未被现行法吸纳,而有的法条在运行中触发利益冲突,殊值深承眷注。农地制度联动改革的深化,应进一步关乎权利本位纠正“权力中心化”,增进法律价值功能之内涵与位阶对农地制度改革的推力,章明产权归属与权能边界、畅通要素流动与城乡融合、协调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选择合理权利模式与体系化规则。以法治思维引领深化农地制度联动改革,架构农地联动机制的法律治理新体系:循“同地同权”规则,有效推进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同地同权;沿公益与入市共栖进路,协调征地与集体建设用地制度规则的隔阂冲突;经土地用途正当性转换,充实宅基地与集体建设用地良性互换机制;采调整互动规则的取向,达成征收与宅基地制度的有机融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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