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国际私法与比较法年刊 》 >比利时国际私法典(2004年7月16日通过)

比利时国际私法典(2004年7月16日通过)

             

摘要

第一章总则第一节基本规定第一条宪法规定的事项除第五条至第十四条、第二十三条第(一)项和第(二)项、第二十七条第(一)项第4段和第(二)项、第三十一条第(一)项第3段、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第三十六条、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六十一条、第六十六条、第七十三条、第七十七条、第八十五条、第八十六条、第九十六条、第九十七条、第一百零九条、第一百一十八条、第一百二十一条第(四)项、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项、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百三十五条、第一百三十六条以及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一目和第八目系规范宪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事项外,本法处理宪法第七十八条规定的事项。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