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当代青年研究》 >论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追责机制之完善——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为鉴

论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追责机制之完善——以恶意补足年龄规则为鉴

         

摘要

未成年人犯罪在近几年来逐渐倾向于恶性化、低龄化,尤其有关完全不负无刑事责任年龄人的恶性犯罪案件屡屡出现于舆论焦点,社会影响较为恶劣,及时完善刑事责任年龄等相关法律制度尤为重要.可以参考英美国家“恶意补足年龄”规则适用的司法实践,其针对未成年人恶性犯罪个案的犯罪主体资格补足机制,对于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追责机制完善乃至犯罪防控具有重要意义.针对特定犯罪适当设置特殊年龄区间,并在该区间内,针对特定的犯罪人加以适用“恶意补足年龄”规则,可考虑其于未来我国未成年人恶性犯罪追责机制补充衔接的合理性.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