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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人搭车遇国祸 致人死亡要担责

         

摘要

2006年10月的一天晚上,大连司机孙某酒后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从市内返家途中,正好遇到王某,经孙某同意,王某便顺路搭乘孙某的摩托车回家。不料,当车行驶至旅顺口区某镇时,孙某因操作不当,导致车辆翻车,致使王某重伤,王某被送往医院后,因医治无效于当日死亡。一个月后,交警部门作出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孙某负事故全部责任,死者王某无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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