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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助学贷款工作的实施及其完善措施

         

摘要

高校作为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在计划经济时期,其教育成本补偿来源是由国家按照学生定额全额拨入,不存在学杂费以及核算成本补偿问题。近年来,虽然高校全额预算拨款事业单位性质没有改变,但是受扩招、增资、物价上涨等因素影响,国家拨入的资金已经不能满足高校各项工作快速发展的需求,特别是一些文科类院校和地方学校,其资金问题更为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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