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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机自动拍摄照片之邻接权保护

     

摘要

摄影作品因其具有独创性而受到著作权法保护,摄影作品的独创性体现在影像内容和效果能反映出摄影师在拍摄过程中所作出的独创性选择和安排.相机自动拍摄照片是否具有独创性,取决于拍摄过程是否有人类智力劳动参与,以及智力劳动是否体现在作品的表达上.没有人类智力劳动参与的相机自动拍摄照片,因不具备独创性不应受著作权的保护.建议借鉴大陆法系国家的做法,扩张现有的邻接权种类,将没有独创性的照片纳入邻接权保护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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