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公民与法:审判版 >行政协议相对人身份及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认定

行政协议相对人身份及行政诉讼主体资格认定

     

摘要

裁判要旨未办理结婚登记但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在此期间购买取得的房产属于共有财产,共有人经房产所有权人认可并以自己的名义签订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协议的身份适格。第三人认为行政行为侵犯自身合法权益,须提供证据证明自己是行政协议的利害关系人,否则不具备对该行政协议提起行政诉讼的原告主体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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