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有财产
共有财产的相关文献在1960年到2022年内共计306篇,主要集中在法律、财政、金融、经济计划与管理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304篇、专利文献462篇;相关期刊201种,包括上海政法学院学报、法学、法制博览等;
共有财产的相关文献由311位作者贡献,包括丁建中、丁建新、冯石亮等。
共有财产
-研究学者
- 丁建中
- 丁建新
- 冯石亮
- 刘刚
- 吴荣亮
- 季蕴青
- 张兆利
- 张洪军
- 徐晨敏
- 徐芬
- 徐茂魁
- 李忠
- 李蚌蚌
- 林金涛
- 浮晨琪
- 王景龙
- 王芳
- 申亚坤
- 白鸥
- 胡传杰
- 胡玮
- 胡路苹
- 薄志红
- 辛勤勤
- 陈业雷
- 陈秀英
- 鱼顺顺
- 黄文强
- 黄雅楠
- 丁宁
- 世星
- 严永锋
- 丰瑞娜
- 于增芬
- 于大龙
- 云迪
- 任先行
- 何俊萍
- 何大参
- 何学
- 何昭峰
- 何玉忠
- 余兵
- 侯利荣
- 侯海军
- 俊歌
- 傅琼
- 冯亮
- 冯宏萍
- 冯尔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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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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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法典》在物权篇对共有财产作了类型划分,并依其内外产生的不同关系对权利义务作出了相应规定。但是,在民事诉讼法上此类案件纠纷的诉讼形态还存在两大的问题未得到解决:其一,诉讼法对共有财产权纠纷只规定了共有财产遭受损害的单一类型,使得其他类型的纠纷无明确的法律规定;其二,对共有财产遭受损害的单一案型规定过于原则化,缺乏可操作性。共有财产权纠纷面临以上难题的根本原因在于我国共同诉讼形态在立法上的不完善、实体法与程序法制度衔接的非体系化。鉴于此,程序法需按照对外对内产生的不同法律关系,结合诉讼标的本身所具有的特性、纠纷解决的实效性、原被告当事人之间利害关系的牵连程度,以及诉讼程序有序推进的状况等方面,对共有财产权纠纷形态的划分进行综合研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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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皓;
安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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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离婚分割财产的方案中,应当如何分割不同类型的共有财产?上市公司股权,金融资产,还是不动产?由于上市公司股权是企业家庭占比最大的资产类别,因此对股权的分割是其中最为关键的因素。分割股权意味着一方或双方可能会失去上市公司控制权;而不分股权则可能难以平衡双方的重大利益。因此,上市公司控股股东离婚需要一套财产分割的整体解决方案,综合考虑财富结构、财务结构、股权结构和融资结构等进行合理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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玛格丽特·F.布里尼格;
李霞;
丰瑞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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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在美国,婚姻财产立法因隶属各州管辖而规定有异.一般而言,作为离婚时的婚姻财产制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共有财产州的均分制,另一种是普通法州的公平分配制.然而,随着无过错离婚的盛行,两种制度逐渐走向趋同.事实上,大多数州都规定要分割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越来越多的人也倾向于分割婚姻财产,但可分割财产种类却很少.因此,通过对专业学位、养老金、佣金和企业商誉的经济价值等进行探讨,以期厘清与婚姻财产有关的各种问题.此外,还包括根据亚利桑那州(共有财产州)和印第安纳州(公平分配州)的司法记录进行的调研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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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离婚时必须就共有财产分割与债务分担达成协议编辑同志:需要咨询你们一个问题,我与丈夫是二婚,三年里也没有培养起真正感情,现协议离婚处在规定的一个月冷静期内。我有些犹疑,因为婚后我们曾经因为生意投资用我的婚前房屋作抵押贷下几十万款,其间又遭到诈骗,男方还买了小车,债务分割问题不解决,贷款风险就只是我的房屋所有权。而男方想赶快离婚逃离债务,我需要援引法律的规定来与男方谈债务问题,请您们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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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案例编辑同志:我与老伴儿吕先生(2019年春去世)40年前收养了未满月的吕宜华,并办理了收养登记手续。我们含辛茹苦将吕宜华抚养成人,并为其娶妻生子。我老伴儿去世不久,吕宜华一家以照顾我为由强行搬到我自己居住的三居室房屋内(该房系我与老伴儿共有财产),与我一起生活,并将自家小房对外出租挣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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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被执行人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有财产难执行,成为执行干警面临的主要难题。造成上述现象的主要原因:1.缺少程序合法性基础。虽然婚姻法及司法解释推定在一般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债务为共同债务,但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原则上不能直接处分案外人(包括被执行人配偶)的财产,将其配偶直接追加为被执行人缺少程序合法性基础。2.违反“审执分离”原则。是否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以及是否应当由夫妻共同偿还属于实体问题,应在审判阶段确定,执行阶段对此不予审查。如果直接执行夫妻共同财产,实质上是将案涉债务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违反了“审执分离”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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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宏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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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包养情人、供养"小三"等婚外情中,常伴有钱财等物的给付.因此,实践中因原配发现丈夫给付"小三"财物后而索回财产,以及因丈夫与"小三"二人关系结束而索回财产的纠纷日益增多.接下来,笔者结合自身代理案件对如何向"小三"索回财产的相关问题进行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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翟国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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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虽然法律规定比较清晰,但实践中婚姻财产涉及因素较多,应从法律逻辑和实践逻辑等角度综合分析现实生活中,共有不动产仅仅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情形较为常见,以夫妻共有财产最为典型。该情形下,证载权利人单独处分(转让、抵押等)不动产时,实践中问题较多,争议仍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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