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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中国路径--以"庭审实质化"为视角

     

摘要

庭审实质化的主要内涵是防止法官在审理前产生预断。我国《刑事诉讼法》在1996年修订时,法学家和立法者的主要立法目的就是想达到庭审的实质化,用当时的话说就是“一步到庭”。时至今日,我国刑事诉讼庭审形式化问题仍未解决,《刑事诉讼法》中关于证人出庭作证制度的修订,已经折射出我国对庭审实质化的进一步重视,但仍有需要完善之处,制定中国特色的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依然任重而道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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