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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瞒事实导致法院民事判决错误的行为该如何处理

     

摘要

基本案情:犯罪嫌疑人赵某冒用他人公司名义与住建局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承揽并以该公司名义完成了该项工程。因住建局拖欠其部分工程款,赵某以该公司名义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住建局支付其拖欠的工程款。在诉讼过程中,赵某对其中已经支付的85万元工程款予以隐瞒。由于住建局财务人员工作不负责任,没有认真核对付款数据,对该笔85万元欠款予以认可,最终导致法院判决住建局多支付工程款8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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