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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收贰以为己邑”之“贰”字考

     

摘要

在《郑伯克段于鄢》中,王力先生根据杜预注“前两属者,今皆取以为己邑”[1],将“又收贰以为己邑”之“贰”字释为“前两属的地方”,又解释说“原先该地是两属,现在段则正式收为自己所有”。[2]“前两属的地方”是泛指“西鄙”“北鄙”或兼指其他已两属的地方,“该地”又是特指某地,前后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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