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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政府在社会治理行动中的三项基本原则

         

摘要

20世纪后期以来,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向我们提出了政府模式变革的命题,即我们需要通过对服务型政府的自觉建构来迎接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通过刷新政府模式来升级人类的社会治理方式。具体来说,社会治理主体的多元化发展向政府提出了以下三大要求:在社会组织和运动对社会治理过程的参与上,它要求政府促进而不是限制;在履行社会治理职能的行动方式上,它要求政府服务而不是控制;在与其他社会治理主体的关系模式上,它要求政府谋求合作而不是竞争。能够满足这些要求的政府就是服务型政府,服务型政府也将把这些要求作为其开展社会治理活动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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