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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护、工结合,实行病室负责制

     

摘要

<正> 病室负责制的组织形式,是由医、护、工(工友,或称公务员)组成病室大组。大组长是由高年资主治医师担任,副组长由病室护士长担任,统一领导和管理整个病室工作。这样就有可能将比较复杂的医护工、医教研、党工团以及政治和业务学习等活动进行统筹安排,彼此协调配合。一般一个病室40~60张床位为一个大组,大组下再分成两个或三个由医师、护士等组成的医护小组。小组长由低年资主治医师或高年资住院医师担任,分管20~30张病床范围的医、护、工和带教等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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