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消费者》 >商家对消费者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商家对消费者应履行安全保障义务

         

摘要

2007年6月9日晚9时许,包头市的孙某与朋友黄某去包头市东河区肯德基餐厅(属天津肯德基有限公司分店)就餐,孙某在一楼柜前排队购买,黄某上二楼找座位时,在楼梯上与吴某相遇,吴某抢劫黄某金项链,孙某急忙上来救助,并大喊有人抢劫,吴某对孙某捅数刀后脱逃,后被抓获并被刑事处罚。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