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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职高专经济类专业目录调整的原则与设想

         

摘要

2004年12月,教育部颁布了《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和《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次对普通高等学校专科层次的专业设置进行规范与管理,对于改革人才培养模式,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高职高专教育毕业生的职业适应性都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现行的《普通高等学校高职高专教育指导性专业目录(试行)》设有农林牧渔、交通运输、财经、旅游、公共事业、法律等19个专业大类,下设78个二级专业类别,共532种专业.尽管在设置专业目录的指导思想上也力求突出反映高职高专教育特色,体现以就业为导向的办学宗旨,划分专业类别时以产业、行业或职业岗位(群)为主要依据,但就实际结果来看,并没有完全实现预期的目标,目录的设置依然存在一些问题,有必要进一步调整与完善.在此,我们仅就经济大类专业目录设置中存在的一些主要问题进行探讨,以期为进一步完善经济类专业目录设置提供基本的调整思路与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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