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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并非取消保证金的法定理由

             

摘要

自2019年起不少省级财政部门先后发布行政规范性文件取消投标保证金、限制收取履约保证金,个别地方财政部门还禁止收取电子采购文件的费用,理由主要是为创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减轻中小企业的负担。今年,因新冠肺炎疫情,又有一些省级财政部门发文采取同样的做法。笔者认为,这种做法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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