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招标》 >取消经营范围束缚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

取消经营范围束缚是优化营商环境的必然选择

         

摘要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是否可以作为投标的资格条件呢?这个话题近几年在业内颇有争议。各专家众说纷纭:有专家认为,经营范围是对企业主营业务的直接说明,是企业最擅长的业务证明,作为资格条件审查很有必要;有专家认为审查营业范围完全没必要,企业分分钟就可以变更出所需要的营业范围;也有部分折中的专家认为营业范围涉及行政许可事项的,可要求提交营业范围,否则,限制营业范围意义不大。孰是孰非,让招标人无所适从。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