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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总则)

         

摘要

1990年第8期《中国农垦》曾刊登了“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暂行规定”。因情况有变,故已作废。现将农业部重新制定的“绿色食品”标志管理暂行办法(总则)公布如下,望按新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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