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利益
消费者利益的相关文献在1980年到2022年内共计2017篇,主要集中在贸易经济、经济计划与管理、工业经济
等领域,其中期刊论文1974篇、会议论文43篇、专利文献4042篇;相关期刊999种,包括商业研究、监督与选择、经营管理者等;
相关会议14种,包括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湖南省茶叶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等;消费者利益的相关文献由1764位作者贡献,包括本刊编辑部、冯晓青、孙晋等。
消费者利益
-研究学者
- 本刊编辑部
- 冯晓青
- 孙晋
- 陈耿华
- 兰磊
- 卫广娜
- 吴勇
- 大众标准化编辑部
- 市场监管总局反垄断局1
- 张汉东
- 徐士英
- 户力平
- 本刊评论员
- 李士林
- 梁燕君
- 王晨光
- 王琳
- 冯雪格
- 刘东汶
- 刘向东
- 刘思源
- 刘春青
- 刘洪
- 刘珺
- 吴兴华
- 吴立军
- 周显志
- 唐和平
- 姚振湖
- 姜奇平
- 孙瑞灼
- 张晶星
- 张曙临
- 张海峰
- 张玉玲
- 张辉
- 张长胜
- 张鹏程
- 旺洪
- 晓乙
- 曾乐元
- 朱光华
- 朱盈盈
- 李向晓
- 李和平
- 李婧
- 李建斌
- 李景禧
- 杨奇
- 柳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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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省市场监管局坚持以维护广大消费者利益为市场监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筑牢消费安全底线,积极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2021年,全省12315工作机构依托12315热线及全国12315平台共接收咨询投诉举报1230720件,其中,咨询754033件,投诉297166件、挽回经济损失34465.73万元,举报179521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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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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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对RPM持反对意见的论者经常以消费者享有低价利益而RPM损害此利益作为论据。但低价利益的含义模糊,论者使用的比较基准通常不具有可行性或可操作性,无法据此评估消费者的低价利益是否受损。即便承认消费者享有低价利益,也不意味着RPM因为损害此利益就构成损害消费者利益。消费者利益是一个综合概念。消费者具有多样化的正当需求,商品的价值取决于其综合满足这些需求的能力。消费者在评价商品的价值时综合考量价格要素和非价格要素。商品涨价可能伴随需求量的增长以及生产商利润的增加。这说明消费者未必认为价格上涨和生产商利润增加损害其利益。低价利益说的本质是否定非价格利益的正当性。这种态度不利于我国促进产业和消费结构“双升级”的政策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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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作为人们日常生活中的饮水工具之一,塑料口杯的产品质量直接关乎消费者的使用安全。随着人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对塑料饮水口杯在环保性、健康性、安全性等方面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及时对QB/T 4049-2010标准进行修订对于塑料饮水口杯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非常重要,有利于进一步规范塑料饮水口杯的各项技术指标,保护消费者利益,规范行业有序运行,提升产品质量,增强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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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海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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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者利益在垄断行为判断中具有重要作用,但应当以具体而非抽象的消费者利益作为垄断行为的判断标准。我国《反垄断法》立法目的中的“消费者利益”,主要是一种价值宣示,并不能起到判断标准的作用。在传统反垄断法框架中,消费者利益主要体现为以价格为核心的“消费者福利”,福利标准成为垄断行为的主要判断标准。市场竞争的本意是消费者选择自由,因此除损害消费者福利外,限制消费者选择也应被视为一种独立的竞争损害。垄断行为就是企业在市场竞争中以不当方式人为损害消费者福利或者限制消费者选择的行为总称。福利标准与选择标准,共同服务于垄断行为违法与否的判断,二者内容不同但相互配合,并由此形成了反垄断法分析中重要的“价格范式”与“选择范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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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文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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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竞争方式的多样化与行为主体利益诉求的多元化使互联网不正当竞争案件伴随着错综复杂的利益关系,这给法院如何平衡好社会公共利益、经营者利益和消费者利益提出了全新的挑战。无论是侧重保护经营者利益的“私益优先”模式,还是侧重于维护市场竞争秩序的“公益优先”模式,均难以达到最优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一元的利益保护模式不符合《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立法意图和法律精神,法院应逐渐树立“多益平衡”的审裁理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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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鹏;
张强;
叶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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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6月24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新《反垄断法》)正式发布,并于2022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与2007年出台并于2008年8月1日首次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原《反垄断法》)相比,正好时隔14年整。原《反垄断法》自实施以来,对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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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晋;
刘腾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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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22年6月17日,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公用企业反垄断合规指引》(以下简称《指引》),旨在提高公用企业对垄断行为的认识程度,提升公用企业的合规意识,保护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指引》针对与人民群众生活息息相关的公用企业,分别从风险识别、法律责任、合规建设等方面积极引导公用企业构建成熟的反垄断合规组织体系,依法合规经营,推动公用企业全面加强合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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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商品预售期不断延长,直播间带货夸大虚假宣传、诱导消费、存在安全隐患。近年来,网络上出现了越来越多损害消费者利益的经济犯罪行为,扰乱了我国市场经济的发展。因此,遏止网络经济乱象,亟待多方合力依法治理,加大监督惩处力度,让消费者买得放心、买得开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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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广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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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关键词《反垄断法》条款点击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制定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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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顺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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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造成资源浪费、环境污染,损害广大消费者利益,市场监管总局多措并举,大力纠正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问题。5月24日,市场监管总局批准发布《限制商品过度包装要求食品和化妆品》(GB23350-2021)第1号修改单,对月饼包装层数、包装空隙率、包装成本及混装要求作出新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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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钰
- 《中国经济法学研究会2014年年会暨第二十二届全国经济法理论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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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消费者利益是反垄断所要保护的重要利益之一,反垄断中的消费者利益既包括整体利益,也包括个体利益和集体利益.国家机关保护和消费者自我实现是维护消费者利益的两种基本方式.在反垄断实践中,消费者利益的实现存在许多困难如立法博弈的弱势、执法过程的缺位、司法救济的阻碍等.为了加强反垄断中消费者利益的保护,我国应当提高消费者的组织化程度,改善消费者在博弈中的地位,规范反垄断执法,促进消费者有效参与,完善反垄断诉讼制度,消除消费者维权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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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u Haihong;
刘海虹
- 《2014知识产权南湖论坛暨“知识产权与创新型国家建设”国际研讨会》
| 201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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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网络广告拦截产品经营因网络拦截行为减少了广告商的收入而备受争议,近来涉及网络广告拦截产品经营的不正当竞争纠纷频发.网络广告拦截技术本身是中立的,网络广告拦截产品经营也具有一定的复杂性,对其是否构成不正当竞争的认定应十分谨慎.德国司法实践中的"电视精灵"案所确立的"消费者自主决定权"的基本原则对我们通过不正当竞争法规范网络广告拦截产品的经营具有借鉴意义.处理网络高科技产品经营中所涉及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应在鼓励网络技术创新、保护消费者利益和维护竞争者利益上进行平衡.在竞争者的生存并未受到威胁,消费者享有自主决定权的情况下,应该避免法律过早地介入市场竞争以确保网络技术创新者获得尝试和探索新的经营模式的空间和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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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培金;
卢明德;
李融丘
- 《湖南省茶叶学会2013年学术年会》
| 20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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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本文以临湘市聂市镇青砖黑茶从古至今的发展历程为个案,从总结历史经验出发,论述了茶叶企业要重品牌建设;强调品牌建设要坚持改革创新、坚持诚实守信,批评了当前某些企业、某些地方不注重消费者利益,搞假广告、洋包装、假宣传的不良风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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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华
- 《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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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直以来,加强卷烟市场监管,提高市场净化率,提升社会满意度,保护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是专卖管理工作的焦点、难点和重点,也是专卖管理工作永恒不变的主题,更是烟草专卖执法的宗旨.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烟草行业改革的不断深入,当前卷烟零售市场发生了较大的变化,违法违规经营卷烟行为更趋隐蔽,加上烟草专卖执法权限的束缚和一些低档卷烟货源供应不足,卷烟零售市场监管难已成为当前专卖管理一个不可回避的事实.新形势下如何发挥专卖部门市场监管的职能,如何对卷烟零售市场进行有效监管,不断更新执法和管理理念,研究和创新市场管理模式,仍然是烟草专卖面临的一个重要而紧迫的课题.本文结合普洱市实际情况,就如何做好新形势下的烟草市场管理工作谈点粗浅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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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生智
- 《云南省烟草学会专卖管理专业委员会2011年学术年会》
| 20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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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加强"两烟"市场监管,维护烟草市场良好的经营秩序,增强专卖控制能力,提高市场净化水平,维护好国家和消费者利益,是专卖管理工作的重点和难点,更是烟草专卖法的宗旨.对于烟草专卖管理部门来说,市场监管是一项长期的管理任务,如何做好市场管理工作,是一个有一定深度和广度的课题.就市场监管方法进行探讨,力求在市场监管方面探索新的监管方法,实现市场监管的有效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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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英明;
孙胜群
- 《2008年中国烟草学会学术年会》
| 200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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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长期以来,假冒卷烟一直困扰市场,成为屡禁不止、屡打不绝的毒瘤,除了它在仿真上、牌号上、价格上对消费者具有较强的欺骗性外,还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假冒卷烟的危害性还没有被人们普遍所认知,使其还有一定的消费市场.假冒卷烟的大量存在危害了人民健康,造成了国家税收大量流失,影响了卷烟市场有效正常运转.因此,打击假冒卷烟是行业必须认真面对的问题,这也是能否维护国家利益和消费者利益,促进行业协调持续发展,提升中国烟草整体竞争实力的重大问题.本文将对2004年以来北京卷烟打假的现状,假冒卷烟存在的原因及危害进行分析,并对如何解决假冒卷烟存在问题提出一些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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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基;
葛振杰
- 《第四届中国计量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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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属特殊商品,在我国一直实行生产许可制管理,是涉及民生计量的主要内容,也属于用于贸易结算的强检计量器具。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对民用三表监督管理,特别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后,全国质监系统投入了巨大人力物力,总体上认真履行了用于贸易结算的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和计量监督管理的职能,为民用三表的量值准确、实现社会诚信、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做出巨大贡献。但我们也看到:民用三表的市场需求逐年增大,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生产三表的企业越来越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门保护主义依然严重,有失公平的案件时有发生,消费者普遍对民用三表的计量和质量心存疑虑,民用三表基本上不是由消费者选购的,而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供给消费者的。对于引起很多计量纠纷,很多消费者还不知道质监部门是处理民用三表的计量问题的权威部门。本文介绍了民用三表生产、管理现状,并提出了质监系统工作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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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基;
葛振杰
- 《第四届中国计量论坛》
| 20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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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民用三表(电能表、水表、煤气表)属特殊商品,在我国一直实行生产许可制管理,是涉及民生计量的主要内容,也属于用于贸易结算的强检计量器具。国家一直非常重视对民用三表监督管理,特别在国务院批准的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三定”方案后,全国质监系统投入了巨大人力物力,总体上认真履行了用于贸易结算的民用三表的强制检定和计量监督管理的职能,为民用三表的量值准确、实现社会诚信、维护国家和消费者的利益做出巨大贡献。但我们也看到:民用三表的市场需求逐年增大,在经济利益驱动下生产三表的企业越来越多,产品质量良莠不齐,部门保护主义依然严重,有失公平的案件时有发生,消费者普遍对民用三表的计量和质量心存疑虑,民用三表基本上不是由消费者选购的,而是供水、供电、供气企业提供给消费者的。对于引起很多计量纠纷,很多消费者还不知道质监部门是处理民用三表的计量问题的权威部门。本文介绍了民用三表生产、管理现状,并提出了质监系统工作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