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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助人对被救助船舶的权利

             

摘要

2002年3月8日,由广州海事法院深圳法庭组成的台湾籍渔船“新富盛一号”轮拍卖委员会,与该渔船的买受人签署了《渔船移交完毕确认书》,双方办妥渔船拍卖移交手续,这是全国海事法院系统首次拍卖台湾籍船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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