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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招标与业主大会“选聘”权——现行法律法规的内在矛盾与相关建议

         

摘要

2003年10月18日,位于深圳市福田区的高层住宅区——景洲大厦,业主委员会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照国务院颁布并开始生效的《物业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采取完全由业主投票表决的方式,从候选的三家物业管理企业中,以超过2/3多数的“选票”,决定选聘深圳市金风帆物业管理公司为小区新的“管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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