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房地产业》 >双倍赔偿在商品房欺诈索赔中的适用问题

双倍赔偿在商品房欺诈索赔中的适用问题

             

摘要

一、问题的提出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9条有双倍赔偿的法律规定,即“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其受到的损失的赔偿,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但是在商品房屋买卖的过程中,该条款的贯彻和执行却遇到了很大的阻碍,有必要对此统一认识。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