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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民法典时代公证的变革

     

摘要

《民法典》是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法,从三个维度确立了市场经济的三个核心要素:主体平等与市场准入、契约自由与公开市场、产权流动与开放市场。"公证是实施法律行为和其他民事制度的切实措施,通过促进民事制度的实施进而维护和保障人民权利和利益的实现"。A在民法典时代,公证要发挥更大的价值,践行更大的使命,就必须结合《民法典》的特征,作出相应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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