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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权论的中国变迁

         

摘要

公权论是公法的基础理论之一,是国家与私人之间基本法律关系的认识。自清末传入我国以来,公权论在主体、内容和功能等方面都发生了诸多变化。虽然清末的公权主要是在个人权利层面上使用的,但也出现了国家公权的用法,而国家和个人双重主体的公权成为民国时期的主流。在新中国,公权论退出了行政法学,之后又转换为行政相对人的权利理论,而国家公权论近乎销声匿迹。进入新世纪之后,公权论借助于公权利的概念再次兴起,并逐渐侧重于第三人公权利的保护,回应了新的时代关切,这也将成为公权论新的增长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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