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疫情之下对柔性调解机制的再认识

疫情之下对柔性调解机制的再认识

         

摘要

我国法定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方法,按其适用的先后顺序,分别为调解、仲裁和诉讼(一审、二审),此即通常所说的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的"一调一裁两审"制。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是指由法定调解机构或其他第三人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依据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通过说服、教育、引导,促使劳动人事争议双方当事人互谅互让,自愿达成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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