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未足额缴纳社保费难成解除劳动关系理由

未足额缴纳社保费难成解除劳动关系理由

         

摘要

<正>编辑,你好:大学毕业后我与北京市某公司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5000元,公司为我缴纳了"五险一金"。不久前,同学聚会时谈论起了有关社保的话题,我这才留意工资单上社保缴费的项目,发现公司几年来一直未按我的实际工资收入缴纳社保费。就此我找公司理论了几次,但得到的答复均称公司的做法符合规定。请问,我能以公司未足额缴纳社保费为由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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