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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肝孕妇“讨说法”

     

摘要

正 被提前解除合同无奈之下依法维权2001年,对于湖北省监利县某副食加工厂26岁的青年女工何某来说,可谓祸不单行。先是经县卫生防疫站检查患有乙型肝炎,厂方以何某患有传染病不能从事食品加工生产为由,给其3个月医疗期,让其自行联系单位,调离副食加工厂。何某很不情愿,因为她于1996年10月与该厂签订了为期5年的劳动合同,合同还没有到期。况且,自己已查出怀孕了二个月。于是,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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