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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正 由国家经贸委、财政部、国家工商总局、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利用外资改组国有企业暂行规定》于2003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关于改组过程中的职工安置和社会保障问题,《规定》提出:改组后企业控制权转移或企业的全部或主要经营资产出售给外国投资者的,改组方和被改组企业应当制定妥善安置职工的方案,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被改组企业应当以现有资产清偿拖欠职工的工资、未退还的集资款、欠缴的社会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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