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中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 >关于表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关于表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抗震救灾英雄的决定

     

摘要

正人社部发[2008]3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劳动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劳动保障局:5月12日14时28分,四川省汶川县发生8.0级特大地震。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