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集体经济》 >安徽省休宁县委对在集体企业任职的干部采取奖励措施

安徽省休宁县委对在集体企业任职的干部采取奖励措施

         

摘要

正 为保持工业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中共休宁县委于今年三月发出《关于进一步稳定工业的暂行措施》文件,提出扶持、保护、稳定工业的12条暂行措施,帮助企业渡过难关。暂行措施中为鼓励集体企业领导忠于职守、安心企业工作,采取奖励办法。凡连续在一个企业工作6年(含6年)以上的主要负责人,所在企业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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