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中国拍卖》 >关于拍卖行不承担瑕疵责任的争议

关于拍卖行不承担瑕疵责任的争议

         

摘要

<正> 2001年末,由某企业清算组委托,上海一家拍卖公司主持了一场房地产拍卖会,拍品中有数10套位于上海西区的独立成套住宅,市民庄先生(化名)以46.1万余元的总价成功拍下了其中一套位于五楼的住宅。成交后,庄先生按规定支付了成交价款和拍卖拥金,并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办理了有关权属转让手续,取得了该房屋的所有权。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获取原文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