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期刊> 《金卡工程》 >论同时抗辩权的行使的限制——以合同义务的对等性为视角

论同时抗辩权的行使的限制——以合同义务的对等性为视角

         

摘要

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合同当事人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它是为了保护当事人利益,在对方没有履行义务之时拒绝对方的请求,但是当对方履行已经履行主要义务而没有履行从义务或附随义务时是否也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这是本文论述的重点,即同时履行抗辩权的行使必须以对等义务为前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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