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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财产刑执行权的内部构造与优化配置——以“侦检审执”四位一体为视角

         

摘要

一、财产刑执行权力配置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一)执行局是司法解释明确规定的财产刑执行机构长期以来,我国刑事诉讼法对财产刑执行机构规定不甚明确,虽然《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条和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了财产刑的执行机关是人民法院.但对于具体由哪个内设机构执行没有明确的规定。而法律明确赋予执行局的执行权限范围是民商事案件和行政执行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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