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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庆县建立村干部考评奖励机制

     

摘要

鹤庆县以“三定三明确”,对村(社区)干部进行年度考核评议和奖惩,激发农村基层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一是定对象,明确考核内容。考核对象为全县所有行政村(社区)“两委”班子在职在编的正副职村干部。重点考核村干部服务群众、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以及带头致富、带领群众致富,依法治村、民主管村的能力。二是定步骤,明确考核办法。由乡镇党委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对村“两委”干部进行考核。通过述职测评、个别谈话等方式,重点了解村干部履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建议。三是定等次,明确考核奖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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