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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宏观位阶——兼评中国证据规则的宪法化取向

         

摘要

正非法证据排除规则主要是指具有侦查权的执法主体因搜证手段或执法方式违反宪法或法律的规定,侵犯到公民宪法权利或法定权利,从而导致所获取的证据不具有证据能力,不能被法院所采纳的证据规则。由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对于吓阻警察的程序违法行为、维护法官的司法廉洁、救济公民的宪法权利有着重要制度功效,因此,法治国家在各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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