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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土地所有权性质法理探索

         

摘要

关于国家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学界一直存在公权与私权之争.笔者认为,国家土地所有权属于民法意义上的私权.国家土地所有权性质争论的症结在于我国国家土地所有权现实问题、私法立法不足、主体设置不清.确立国家土地所有权私权的法律意义在于,将国家土地所有权界定为民法上的所有权,具有一般私权的特征,意味着国家可以自由处分、自由交易这些土地.作为所有权本身,在权利的行使上是无限制的.但是这丝毫不排除来自公法的限制.所有权的限制应当是来自于外部而不是自身.国家土地所有权私权性质是由市场经济这一经济基础、公私法划分这一法制体制以及民法本质、所有权本质所决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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