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本研究运用GIS技术,以长乐市现状耕地(包含可调整地类)为研究对象,利用2010年长乐市农用地分等更新成果,依据国务院《基本农田保护条例》及《福建省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的相关规定,建立评价因子体系,选择质量高、区位条件好、连片性好的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并对划定的基本农田进行分级保护,主要研究结论如下:1、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主要分布于鹤上镇,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11.15%,古槐和潭头镇分列二、三位,分别占10.89%和10.55%,保护率最大的为文武砂镇,达99.01%.2、基于耕地利用等的长乐市基本农田以四等地面积最大,占基本农田总面积的30.15%,其次为三、五和六等地,分别占总面积的26.36%、19.37%和14.08%.划入基本农田的六至一等耕地面积分别占各利用等别耕地总面积的100%、99.99%、98.96%、91.64%、59.34%和8.61%,可见,基于耕地利用等级的长乐市基本农田划定将高质量耕地优先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这与基本农田保护质量优先的原则相吻合.3、长乐市优先保护区主要分布于由鹤上镇中东部、漳港街道西部、文武砂镇北部以及古槐镇东部组成的沿海平原地带,合计面积占优先保护区总面积的63.15%.次优先保护区主要分布于优先保护区的周边以及区位条件较差的山间小盆地,其中面积较大的有潭头和鹤上镇,合计占次优先保护区总面积的22.83%.一般保护区除分布于次优先种植区周边以外,还集中分布于玉田及罗联区位条件差的山间盆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