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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贝马斯道德自律学说的政治实现——兼与姚大志先生商榷

             

摘要

哈贝马斯的"政治哲学"是其实践哲学、也就是道德自律学说在政治生活领域的运用和实现.姚大志撇开哈氏整体的实践哲学体系,单在"政治哲学"文献中寻找"内在逻辑",造成了一系列错误.哈氏政治哲学的逻辑是:主体间交往实践生成主体,因此主体问交往(公共商谈)既是开放的,又是自律的;法律的开放性是私人自律与公共自律的通道,也是道德自律的政治实现的途径.坚持哲学对政治的参与,体现了黑格尔和马克思哲学传统对哈贝马斯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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