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致谢
摘要
序
1 引言
2 传统管辖权理论在应对跨国网络侵权案件时遇到的挑战
2.1 网络的特点带来的挑战
2.1.1 网络的无边界性
2.1.2 网络的虚拟性
2.1.3 网络管理的高度自治性
2.2 网络侵权概念界定遇到的挑战
2.2.1 侵权行为难以认定
2.2.2 侵权后果的范围和程度难以确定
2.2.3 侵权主体难以确定
2.2.4 侵权行为地难以确定
2.3 传统管辖理论在应对网络侵权案件时的不足和困难
2.3.1 以“地域”为基础的管辖权标准受到了动摇
2.3.2 以“行为”为基础的管辖权标准陷入了困境
2.3.3 以“联系”为基础的管辖权标准发生了分歧
2.3.4 “原告就被告”原则陷入理论困境
3 关于跨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问题新模式的探讨
3.1 当前国际社会针对网络侵权管辖问题的新理论及评析
3.1.1 新主权理论
3.1.2 相对管辖论
3.1.3 国际空间论
3.2 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根据的确定及分析
3.2.1 网址能否构成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根据
3.2.2 侵权行为地能否构成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根据
3.2.3 原告住所地能否构成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根据
3.2.4 最密切联系地——网络侵权案中弹性的管辖根据
3.3 小结
4 各国在应对跨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问题上的理论与实践
4.1 美国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理论和司法实践
4.2 加拿大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司法实践
4.3 澳大利亚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司法实践
4.4 欧洲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立法和司法实践
4.5 国际社会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努力
4.6 小结
5 对我国关于跨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制度的评析和建议
5.1 我国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立法现状
5.1.1 普通地域管辖原则
5.1.2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我国涉外互联网侵权案件管辖权的特别规定
5.1.3 涉外互联网侵权案件集中管辖的规定
5.2 我国关于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的司法实践
5.3 关于完善我国网络侵权案件管辖权制度的几点建议
5.3.1 坚持以侵权行为地为主的原则
5.3.2 灵活适用原告住所地
5.3.3 引入“最密切联系原则”作为网络侵权管辖权依据
5.3.4 将网址作为网络侵权案件的管辖权根据
5.3.5 重视科技手段,走国际合作化道路
6、结论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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