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0 引 论
0.1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0.1.1选题背景
0.1.2研究意义
0.2文献综述
0.2.1商事习惯基础理论
0.2.2商事习惯进入司法环节
0.2.3商事习惯司法适用中的举证责任
0.2.4促进商事习惯司法适用的具体措施研究
0.3本文的研究方法
0.4论文的创新与不足
0.5论文结构与研究路线图
1.商事习惯的基础理论研究
1.1习惯与习惯法
1.1.1习惯
1.1.2习惯法
1.1.3习惯与习惯法异同
1.2商事习惯与民事习惯
1.2.1商事习惯
1.2.2商事习惯和民事习惯的关系
1.2.3我国商事习惯适用的法理依据
2.商事习惯司法适用的实证分析
2.1案例研究的样本选择及来源
2.2实证数据的基础分析
2.2.1审结年份
2.2.2法院级别
2.2.3审理程序
2.2.4终审结果
2.2.5地域分布
2.2.6本节小结
2.3实证数据的梳理
2.3.1当事人举证识别
2.3.2法官主动识别并适用商事习惯
2.3.3本节小结
2.4商事习惯司法适用困境分析
2.4.1识别标准不明确
2.4.2举证规则缺失
2.4.3审查标准不统一
2.4.4司法论证不清晰
2.4.5商事习惯未受到应有重视,缺乏整体性裁判思路
3.域外商事习惯研究
3.1域外有关习惯及其司法适用的学说
3.2域外立法现状研究
3.3商事习惯在美国司法实践中的运用
3.3.1法官主动适用
3.3.2当事人引用
3.3.3小结
3.4域外学说与司法实践对我国的启示
4.商事习惯的司法适用制度构建
4.1明晰商事习惯构成要件
4.1.1商事习惯的普遍存在性审查
4.1.2商事习惯的合法性审查
4.2商事习惯识别程序的构建
4.2.1识别程序的启动
4.2.2法官释明义务反思
4.2.3举证与查明
4.3完善商事习惯证成方式
4.3.1健全案例指导制度
4.3.2完善司法解释体系
4.3.3裁判中专家意见的引入
4.4题外话:商事习惯与商事法官素养
4.4.1提升法官商事审判水平
4.4.2促进法官能动性的有效发挥
结 语
参考文献
致 谢
西南财经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