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 章 绪 论
1.1 选题背景及意义
1.1.1 选题背景
1.1.2 选题意义
1.2 研究动态
1.3 主要研究方法与论文框架
1.3.1 主要研究方法
1.3.2 论文框架
第 2 章 案情与判决
2.1 吴小秦与陕西广电网络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2.1.1 案情介绍
2.1.2 法院判决
2.2 同类案件梳理
2.2.1 李卫国与中国电信陕西分公司、西安分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2.2.2 徐亮与青岛通宝汽车有限公司捆绑交易纠纷案
第 3 章 争议焦点归纳
3.1 本案实质是消费者权益纠纷还是垄断纠纷
3.2 广电网络是否滥用了市场支配地位
3.3 广电网络收取吴小秦数字电视节目费行为是否有效
第 4 章 对争议焦点的评析
4.1 吴小秦有请求确认垄断行为无效的权利
4.1.1 吴小秦为适格当事人
4.1.2 关于《反垄断法》在本案的适用
4.1.3 反垄断法中的消费者权益保护问题
4.2 广电网络滥用市场支配地位
4.2.1 广电网络具有市场支配地位
4.2.2 广电网络实施的搭售行为是非法的
4.2.3 李卫国案、徐亮案中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问题
4.3 广电网络收取吴小秦数字电视付费节目费用行为无效
4.3.1 广电网络违反了《反垄断法》的强制性规定
4.3.2 吴小秦与广电网络的合同部分无效
第 5 章 由本案引发的思考
5.1 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纠纷中的原告举证责任问题
5.1.1 原告举证难现象及原因
5.1.2 完善滥用市场支配地位诉讼举证分配责任法律规制
5.2 搭售行为的认定规则及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5.2.1 搭售的构成性认定
5.2.2 搭售的违法性认定
5.2.3 法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
5.3 对无正当理由搭售行为法律规制的建议
5.3.1 适当调整市场力量判定标准
5.3.2 完善法律实施制度
结 论
参考文献
致 谢
湖南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