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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认定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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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绪 论

1.1 研究背景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概述

1.2.1 国外研究现状概述

1.2.2 国内研究现状概述

1.3 研究意义和研究方法

1.3.1 研究意义

1.3.2 研究方法

1.4 可行性分析

1.5 研究的创新点

第二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概述

2.1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及侵权构成要件

2.1.1 网络服务提供者的概念

2.1.2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构成要件

2.2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的特殊性

2.2.1 网络著作权客体的易受侵害性

2.2.2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主观难以定位

2.2.3 网络服务提供者承担首要侵权责任的弊端明显

2.3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的类型

2.3.1 网络服务提供者直接侵权

2.3.2 网络服务提供者间接侵权

2.4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法律规制现状

2.4.1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立法规制现状

2.4.2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司法规制现状

第三章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认定实证分析

3.1 相关典型案例介绍

3.1.1 苏州玄霆公司与百度公司案

3.1.2 快版公司与百度公司案

3.1.3 商晓娜诉网易云阅读案

3.2 基于典型案例分析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认定中的问题

3.2.1“技术服务提供行为”的界定不明确

3.2.2 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避风港”规则的滥用

3.2.3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判断标准不一

3.2.4 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电子证据”固定难度大

第四章 国外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认定之经验借鉴

4.1 国外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4.1.1 日本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4.1.2 美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4.1.3 欧盟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之认定

4.2 国外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认定之经验

4.2.1 网络服务提供者审查义务范围的明确

4.2.2 对技术支持行为的客观评价

4.2.3 “避风港”规则的普遍应用

第五章 我国网络服务提供者著作权侵权认定制度之完善

5.1 明确界定“技术服务提供行为”

5.1.1“技术服务提供行为”的法律性质

5.1.2“技术服务提供行为”的具体认定

5.2 明确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避风港”规则的适用

5.2.1“避风港”规则非归责原则

5.2.2“通知”程序的形式和内容应严格要求

5.3 网络服务提供者“注意义务”的认定

5.3.1 对“注意义务”的理解

5.3.2 对“注意义务”的具体认定

5.4 完善网络服务提供者侵权“电子证据”固定的程序

5.4.1 明确界定“电子证据”

5.4.2 健全“电子证据”公证的取证程序

结 语

参 考 文 献

致 谢

附录 A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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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录项

  • 作者

    马菊萍;

  • 作者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

  • 授予单位 兰州理工大学;
  • 学科 法律硕士(法学)
  • 授予学位 硕士
  • 导师姓名 吕志祥;
  • 年度 2020
  • 页码
  • 总页数
  • 原文格式 PDF
  • 正文语种 chi
  • 中图分类 D92TP3;
  • 关键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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