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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美国、德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比较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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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前言

1.1 选题依据

1.2 研究目的

2 文献综述

2.1 对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的界定

2.2 美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研究

2.3 德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研究

2.4中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研究

2.5 中美两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比较研究

2.6 中德两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比较研究

2.7 对已有研究成果的总体评价

3 研究对象和研究方法

3.1 研究对象

3.2 研究方法

4 分析与讨论

4.1 基本概念

4.2 中国、美国、德国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外部影响因素的比较

4.3 中国、美国、德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主体和路径的比较

4.4 中国、美国、德国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内部管理制度的比较

5 结论与建议

5.1 结论

5.2 建议

致谢

参考文献

附录

附录一:专家访谈名单

附录二:专家访谈提纲

个人简历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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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中国、美国、德国的竞技体育水平处于世界前列,这反映了三个国家在培养优秀运动员体制方面的特点和优点。以往的研究多集中于中美之间,或者中德之间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的比较,而将三个国家共同进行比较研究的很少,这是本文研究的意义所在。  本文以中、美、德三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的比较为研究对象,采用文献资料法、比较分析法、专家访谈法,首先对三个国家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外部环境进行了比较;其次对三个国家优秀运动员培养的主体和路径进行了比较;最后对三个国家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比较。在上述比较分析的基础上,得出如下结论:  1.中、美、德三个国家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所处的外部环境不同,从而导致三个国家优秀运动员培养的主体、路径以及内部管理制度不同。  2.改革开放前,中国能够在短时间内有效地调动和集中人力、物力、财力,迅速提高运动竞技成绩。改革开放后,虽然优秀运动员的培养主体和路径逐步开始多元化,但体育主管部门仍是优秀运动员培养主体的主导力量,这不可避免地出现一些局限性,影响中国竞技体育的可持续发展。  3.美国和德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的共同点是培养目标和培养路径的多元化;兼顾了运动员的训练和文化学习,完备竞赛体系及管理规范等。两个国家的不同点在于,由于实行不同的社会经济制度,美国对体育事务几乎没有干预;而德国政府有一定的参与,在社会保障和运动员保障方面较之美国更为完善。  在上述结论的基础上,本文提出的建议是:  1.我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改革应将美国和德国的优势相结合,并根据我国的国情,在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在保证各运动项目竞技水平稳定并不断提高的前提下,渐进式地改革以往高度集中的举国体制式的优秀运动员培养体制。  2.未来我国优秀运动员培养主体和培养路径应该多元化。培养主体和培养路径的主要改革目标是形成体育部门,学校,体育俱乐部三者多元互动配合的格局,并将优秀运动员培养的重心逐渐转移到以学校和体育俱乐部为主之上。  3.未来我国优秀运动员培养的内部管理制度改革的着重点是:根据社会环境以及人们观念的变化调整对优秀运动员所赋予的责任;对我国优秀运动员的激励政策要灵活多样;将优秀运动员的保障安置责任逐渐由政府部门转移到学校和体育俱乐部;建立完备的竞赛体系;健全体育法律法规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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