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中文学位 >先秦儒家小人论
【6h】

先秦儒家小人论

代理获取

目录

文摘

英文文摘

声明

绪论

第一章先秦儒家小人之概念

第一节“小人”之源起

第二节先秦儒家小人之概念

第二章先秦儒家之小人形象

第一节孔子心目中之小人形象

第二节孟子心目中之小人形象

第三节旬子心目中之小人形象

第三章先秦儒家小人之教化

第一节孔子对“小人”之教化

第二节孟子对“小人”之教化

第三节旬子对“小人”之教化

第四章先秦儒家小人理论与道德人格的完善

第一节先秦儒家小人理论凸显当代人的道德困境

第二节先秦儒家小人理论与道德人格的完善

第五章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承担的科研任务与主要成果

致谢

个人简历

展开▼

摘要

中国哲学史上一直存在君子和小人两套价值系统,人们对君子价值系统研究很多,但对小人价值系统关注不够,吾尝试从历史发展的角度,运用辨证系统的眼光和阶级分析的方法在对比中阐释先秦儒家时期的“小人”。 文本从道德层面上认为:先秦儒家的“小人”是以道德作为价值衡量标准的一个特殊的社会群体,其本质是这一特殊群体在劳动、交往和意识中以利己为原则所形成的处世态度、行为准则等多种社会关系的总和。在孔子看来,“小人”是“德之贼”、“怨之根”、“穿窬之盗”和“恶之源”。孟子从性善论出发,认为:“小人”是性善的畸形变异者、求欲者、功利者和民本背离者。而荀子以“性恶论”为基点,认为“小人”没有全面的知识,没有纯粹的道德和独特的情感,是妄诞、虚诈、诡异的。然廓清此点为教化铺陈。为此,孔子主张内外并行,孟子主张良心发用,反身而诚,兼济天下。荀子则认为应注重“性”与“伪”的完美融合,“渐”、“积”、“省”、“志”相互契引,“学”、”知”、“导”、“行”四位一体。 在基于德目原则的前提下,文章最后认为:仁性节制和调节欲性、仁性使命的自觉担当和兼知兼行的现实践履分别是道德人格完善的逻辑前提、现实超越和终极期许。 自从原始社会末期大禹提出“小人”以来,先秦时期诸多哲人或多或少都对此进行论述。虽然有很多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小人”这一特定的文化现象进行了研究和和探析。但是皆以侧面或反面为主,而正面直视“小人”的少之又少。“小人”这一独特的社会群体越来越多的受到关注和重视。为此,在借鉴前人成果的基础上,我在历史轨迹中,运用阶级分析的方法,以系统的辩证的观点来分析先秦儒家“小人”,论文共分为四章。 第一章分析先秦儒家小人有关范畴:“小”、“人”、“小人”、“先秦儒家小人”。“小人”最初只是简单意义上“位”的范畴。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和阶级的出现,对“小人”的分析越来越细化。先秦儒家小人也正是在这种社会发展的脉络下由最初简单“位”的意义演变而来的。“小人”作为中国传统文化中的一种特殊文化现象,其内涵是不断从“位”的禁锢走向“德”的解放,其研究领域也逐渐由单一的阶层扩至社会的各个领域。所谓的“位”的意义上的“小人”为研究先秦儒家小人奠定了基石。“小人”在以孔孟荀为代表的先秦儒家思想中虽一脉相承,但各具特色。在借鉴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我尝试着提出自己对先秦儒家小人这一概念的理解。 第二章从静态和动态的角度分析阐释先秦儒家主要代表人物(以孔、孟、荀为代表)对“小人”的本质认识。先秦儒家从生产活动中逐渐认识“小人”这一现象的存在。独特背景下的群体在实践活动中显现其独有的特质。对“小人”这一群体认识正是在先秦儒家思想变化中不断丰富和发展的,从而形成了各具特色的“小人”观点。 孔子依仁与礼的标准认为:不论是从道德修养、胸襟和气度、行为举止还是待人处事看,“小人”在于“君子”的对比中,呈现出与众不同的性情。孔子看来,“小人”是“德之贼”、“怨之根”、“穿窬之盗”和“恶之源”。此种特质在“以“德范式”见长、以“德”为大、以“德者”为王”的国家或社会中显得另类。 孟子从“性善论”的角度,以“四端”为始,认为“小人”是善性的畸形变异者、求欲者和功利者和民本背离者。孟子竭力从人内心的良善出发认识“小人”,目的是让人们的道德践行不违人的本心,达“求放心”及“不失本心”的上品之人。 作为儒家集大成者,荀子从性善的框架中挣扎摆脱出来,认定人之本性是恶的,又在性恶的基础上,认识“小人”。他认为:“小人”并没有全面的知识,没有纯粹的道德和独特的情感,是妄诞、虚诈、诡异的。荀子还认为“小人”从气质和修养上与“君子”加以区分。荀子指出:损善、不忠、无信、重欲、无德、下勇都是小人摆脱不掉的。 第三章阐释先秦儒家对小人的教化。孔子认为:“小人”应该依照“君子”应有的道德条目——“仁”“知”、“礼”、“义”、“乐”、“忠”考察,并按照“至于道,居于德,依于仁,游于艺”的标准层层教化。注重内在意蕴与外在行为的结合,内应有慎独之心和内省之法,外则读六艺之书,践六艺之礼,贯忠恕之道,行孝弟之德,处事以中庸之法,明晰义利荣辱,对朋友以诚信,对父兄以孝弟,对国家以忠,从而使“小人”体现出前所未有的道德性,让“小人”最终上升为一个充满伦理道德实践的人。 在孟子看来,作为人之本质体现的是“道”和“德”,也就是仁义礼智“四端”。很显然,“四端”成为了一切社会关系(包括政治的、伦理道德关系)的发端。孟子在传承孔子思想的同时,从性善论出发,密切关注人的本性,以此作为教化“小人”的基石。通过“小人”本心良心发用,认清瑕疵,不为利欲所累,舍生取义,反身而诚,兼济天下,始达“大丈夫”之目标。 荀子说:“涂之人皆可以为禹”《性恶篇》。所以,首先“察乎性伪之分”,然后着手于“化性起伪”,使人性之恶变成人性之善。在“化性起伪”的过程中,不断采取“性”与“伪”的完美融合,“渐”、“积”、“省”、“志”相互契引,“学”、“知”、“导”、“行”四位一体。重学深思、以身正仪、躬行实践、“参验反省”,“小人”“行之,明矣”,“明之则圣人矣”。 第四章论述先秦儒家小人理论与道德人格的完善。道德人格的完善是一个漫长而渐进的历史过程。每一时代人和社会发展的全面性是相对的。任何时代的担当者应引领人们不断实践,不断探索,不断深化认识,不断完善提高。我们只有经过若干代人的不断追求、实践和进取,才能实现人的真正意义上的道德人格的完善。 先秦儒家小人理论的提出透析出现代社会人自身以及人与人之间的道德迷茫和困惑。人的道德本性迷失引起连锁反应,诚信荡然无存,功利过度追求,家庭伦理道德的异化再加之群党之风日盛,引以为傲的道德人格完善的文化环境被污染。因此,先秦儒家“小人”理论本身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时代的范畴,给予现代社会以更多的警示和借鉴。在基于德目原则的前提下,充分关注“小人”道德人格的完善应是先秦儒家小人理论最终的目的。在当今的社会状态下,总结以往经验,立足现实,不断推进道德人格的完善可以从以下三个方面来实施:一、仁性节制和调节欲性。它是“小人”道德人格完善的逻辑前提。透过仁性与欲性之间的关系,我们寻求到了“小人”道德人格完善的逻辑前提一以仁性来节制和调节欲性。二、仁性使命的自觉担当。它是“小人”道德人格完善的现实超越。在践行的过程中,仁性使命的承担主体呈现出内在超越和外在践履的完美统一。内在超越诠释出一种意识和精神的新的气象,外在践履展示的却是对道德人格完善的现实告白。三、兼知兼行的现实践履。它是“小人”道德人格完善的终极期许。“小人”在肯定作为责任担当主体的理性自觉之后,“小人”的行为的自择也就成为其道德人格完善的实践自觉。实践自觉在生命的流逝和轮回中不断的进步和改善,不断更新,实现自我超越。 在漫长的历史发展过程中,先秦儒家哲人们在考究“小人”的轨迹中,也正是以独特的使命自觉、理性自觉和实践自觉激励了一代又一代的人投入到对人的关怀和关注中,自觉承担起了道德人格完善的历史重任。道德人格完善的目标在历史与.现实、伦理与价值的冲突与交融中,不断走向成熟,走向完善,最终得以达成。

著录项

相似文献

  • 中文文献
  • 外文文献
  • 专利
代理获取

客服邮箱:kefu@zhangqiaokeyan.com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29741号 ICP备案号:京ICP备15016152号-6 六维联合信息科技 (北京) 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 客服微信

  • 服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