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
0 导论
0.1 问题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0.2文献综述
0.3研究方法
0.4研究路径及逻辑结构
0.5概念界定
1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司法认定的现实运作及其问题检视
1.1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的司法案件梳理
1.2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司法认定的微观事实发现
1.3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司法认定的问题检视
1.4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司法认定的问题原因归结
2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认定的再造路径:美国判例法经验之借镜
2.1 经验一:注意义务的类型划分及裁判关注焦点
2.2 经验二:善意在注意义务认定中的适用120
2.3美国经验对我国董事注意义务认定再造的借镜价值
3 董事决策类注意义务的美国判例经验剖析及中美判例比较
3.1 美国法院在公司普通决策义务中的关注焦点
3.2 美国法院在公司控制权交易决策义务中的关注焦点
3.3 董事决策类注意义务认定的中美比较
4 董事监督类注意义务的美国判例经验剖析及中美判例比较
4.1 美国法院在监督公司日常运营义务中的关注焦点
4.2 美国法院在监督信息披露合规性义务中的关注焦点
4.3 美国法院在监督公司商业风险义务中的关注焦点
4.4 董事监督类注意义务认定的中美比较
5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司法认定模式的再造
5.1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司法认定的双重审查模式
5.2 双重审查模式下善意标准的适用
5.3 双重审查模式的其他适用要点
5.4 我国董事注意义务认定模式再造的实现路径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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